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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协作区制度 专治“蝇”式腐败

发布时间:2018-06-08 10:03 来源: 未知
  基层干部反映,长期以来,由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力量不足,乡镇纪委职能发挥不够、监督难到位,导致查处村组干部“蝇”式腐败时往往“鞭长莫及”。宣汉县创新工作方法,推出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,有效解决了以前上级监督太远、同级监督太软、下级监督太难等问题,走出了纪检监督新模式。
 
  突破 推行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
 
  去年底,有群众信访反映,宣汉县下八镇云观村支部书记向以建截留优抚对象4710元新农合返还款。面对镇纪委的调查,最初向以建拒不承认相关事实,加之短时间内无法获取有效证据,案子进入僵持阶段。
 
  为有效查处“蝇”式腐败,宣汉县纪委突破编制、人事管理等“瓶颈”,先行先试,于今年初将全县54个乡镇划分成4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,作为县纪委监察局派出工作机构。每个协作区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1名、工作人员2名,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兼任各协作区负责人。
 
  今年三月,宣汉县新成立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,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、乡镇纪委和村干部集中办案。短短两天,就快速锁定向以建违纪事实及截留款证据,最终使其受到严肃处理。
 
  向以建案是宣汉县推行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的一个缩影。
 
  初效 前7月立案查处109件112人
 
  宣汉县纪委负责人介绍,协作区通过整合辖区乡镇纪检力量,有效解决了以前上级监督太远、同级监督太软、下级监督太难等问题。协作区还建立纪检干部人才库,将辖区各乡镇纪检干部统一归口管理、集中调配;建立疑难案件“报告”及“会诊”制度,对乡镇纪委感到棘手的案件及时“会诊”提出解决方案;对人情干扰多、本地办理阻力大的案件采取交叉办案。
 
  据统计,宣汉县建立协作区后,约谈乡镇党政班子成员、村干部500余人次,为800余名乡镇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。1月至7月乡镇立案数较去年同期增长26%,立案查处109件112人。